2011年全国高等院校企业竞争模拟比赛全面开始

发布时间:2011-03-04

一、比赛背景

    “全国MBA培养院校企业竞争模拟大赛”已经成功举办了九届,第十届比赛将在20113-5月间举行。为了将这种企业管理实践类学生赛事活动进一步推广和扩大,自2010年开始MBA培养院校企业竞争模拟大赛只限于MBA培养院校的学生参加,同时另外举办“全国高等院校企业竞争模拟大赛”,将该赛事推广到所有高校,以促进更多院校学生之间的交流,提升大学生的管理实践能力。实践证明,这种比赛对促进管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,对增进院校之间的友谊,对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,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
2011年全国高等院校企业竞争模拟大赛将与第十届全国MBA培养院校企业竞争模拟大赛同步举行。

二、比赛组织者

   主办单位:全国高校教育技术协作工作委员会,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决策模拟专业委员会。

   承办单位:北京大学经济管理实验中心,北京大学创新研究院。

   协办单位:

   支持单位:

三、比赛方式

1、比赛组织方式

    本次比赛的报名工作由各学校自行组织,可开展校园赛或不开展校园赛,全国比赛没有报名队伍数量限制。初赛、复赛和决赛将在全国赛区进行。

    高校开展校园赛可根据自身条件设立若干分赛区,由各高校相关部门指定相关专业的教师组织本校各赛区的比赛,也可委托学生会、社团等在相关专业教师的指导下组织比赛。

    组织校园赛可从大赛网站下载“赛区申请表”,填写完备之后发送到大赛组委会邮箱  ,审核确认后即可获取相应赛区使用权限。bizsim@163.com

   “全国高等院校企业竞争模拟大赛”在时间地点上与“全国MBA培养院校企业竞争模拟大赛”并行,决赛在北京大学现场进行,同时参加两项比赛的队伍决赛只能参加其一。

2、报名原则

    每个参赛队由2-4人组成。职务分工为:总经理,生产经理,营销经理,财务经理,人力资源经理。每个学生最多只能参与一个团队,每个团队必须有一位指导老师,一位老师可以指导多个团队。

3、报名方法

    各参赛选手在324日前登录大赛网站进行注册并填写必要信息,报名网址为 www.bizsim.cn ,已有账号的同学不须注册可直接登录,登录后完善个人信息,并由CEO账号选择“报名参加2011年全国高等院校企业竞争模拟大赛”,报名截止后,由大赛组织方尽量按照同校不同组的原则设定程序随机分配赛区。公司账号的代表为CEO账号,CEO注册填写的公司名称务必与报名表中的虚拟公司名称一致。登录账号以后,点击“我参与的比赛”,可查看已参加过的比赛和正在参加的比赛。报名结束后两天内即可完成初赛的赛区设置。

    各参赛选手在网站注册后需要在324日前将参赛队信息发送到大赛组委会邮箱 bizsim@163.com ,填写好团队名称、学校、学院、各个队员的姓名、电话、指导教师、指导教师电话、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。

    参赛者应为高等院校在校学生。

4、比赛选拔规则

    根据报名队伍的数量,决定预赛、复赛后进入下轮比赛的队数,预计每赛区16个队中有至少两个领先的队可以进入下一轮比赛。如果还需要增加或减少少量的队,将根据各队的名次和综合分进行比较,加以取舍。需增加队伍时,首先选在各赛区名次排在前的。同样名次,选在各自赛区内综合分高的。减少名次时,按相反的次序。

为防止决赛队过于集中,每个学校进入决赛的队不超过2个。若成绩优秀但因为名额限制不能参加决赛,也颁发决赛成绩证书。

5、比赛方式

比赛使用最新版本bizsim企业竞争模拟软件平台,校园热身赛、全国初赛、复赛都是利用互联网上进行远程比赛,本届大赛决赛在北京大学集中进行。

大赛网址: contest.bizsim.cn 

6、报名费用

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。

四、赛程安排

1、各学校宣传报名及组织校内热身赛(31日——320日)

    由各参赛院校自行开展,大赛组织方提供相关支持。由于没有报名队伍数量限制,因此可不进行校内赛。

2、正式报名(321日——324日)

    按照各学校的组织报名情况,正式报名。

3、预赛、复赛、半决赛(328日——425日)

     具体的比赛时间、赛区分配、晋级规则,在324日报名结束之后,于326日之前在比赛网站上公布。根据比赛成绩和学校名额限制不超过20个队进入决赛。

4、总决赛(430日——51日)

    430日全天,16支决赛队集中到北京大学进行决赛,51日上午进行赛后总结交流并颁奖。

    参加决赛的往返路费、食宿费由参赛学校承担。

    预赛、复赛、半决赛、决赛的结束比赛规则:比赛进行7期后,根据序号最小的赛区第一名综合分小数点后第三位是否为偶数,决定是否结束比赛;若未结束,下一期一定结束。

五、奖励办法

   1、向决赛前三名的队、队员、领队和指导老师颁发大赛特等奖奖状(注明名次)及奖品。

   2、除了决赛前三名,向获得决赛资格的队、队员、领队和指导老师颁发大赛一等奖奖状。

   3、向半决赛前30名但没有获得决赛资格的队、队员、领队和指导老师颁发大赛二等奖奖状。

   4、对各省(市、自治区)大赛成绩第一名但没有获得以上奖励的队、队员、领队和指导老师颁发优胜奖状。

  向获得团体成绩前三名的学校颁发团体优胜奖奖杯。团体成绩计算如下:

      (1)一个学校的团体成绩是该学校所有参加大赛的队的成绩之和。

      (2)每个队的成绩是该队在大赛中参加的所有比赛的成绩的加权总和。参加预赛、复赛、半决赛中的每一级别比赛的成绩等于15减去该队的名次。在加总时,预赛、复赛、半决赛的成绩权重分别为124。获得决赛资格的每个队再增加20分。所以,团体成绩在决赛结果出来之前已经确定。

      (3)获得团体成绩前三名的学校如果没有进入决赛的队,每个学校比赛成绩最好的队获得参加决赛的资格。

说明:奖状和奖品按照报名表的姓名填写,并按实际参加比赛的人员发放。